女子产后10天要离婚丈夫月瘦18斤求复合被拒。女子:月子仇忘不了
妻子生完孩子10天就要离婚,丈夫找调解员哭诉,称妻子要把孩子户口上在娘家:她在娘家坐月子我暴瘦18斤!然而,丈母娘却说:我女儿坐月子,他爸妈上门把我家砸了,还让我给他买350万的房子!一、案例详情杭州的傅先生家境优渥,父母干个体干了二十多年,傅家家底颇丰,傅先生自己是退伍军人,自认为各方面条件优异,最后,却找了个月薪只有3000元的本地姑娘丽丽。傅先生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,丽丽性格柔弱沉默寡语,两个人正好互补。岳父岳母只有丽丽一个闺女,当初结婚的时候,傅先生名下没车没房,老两口就把傅先生父母给他的一套房子装修了一下,买了家具家电。刚结婚的时候,傅先生和妻子之间没有什么矛盾,一直到丽丽怀孕生孩子,小两口的婚姻出现了危机。傅先生的父母是做生意的,平时比较忙,所以丽丽怀孕生子期间都是在娘家比较多。孩子出生后,丽丽直接在娘家坐的月子,傅先生也随丽丽一起住在丈母娘家,矛盾就此升级。原来,孩子出生后,丽丽提出想让孩子的户口上在娘家这边,但是大男子主义的傅先生听了却很气愤,他认为只有上门女婿生的孩子才会把户口上在丈母家家里,他又不是上门女婿,这不是侮辱他吗?傅先生当即表示反对,然而,平时什么事情都听他的妻子,这次却坚持了起来,说自己在娘家住的多,公婆又不管她,上在娘家怎么了?傅先生大怒,不顾妻子刚生孩子几天,和她大吵一架,甚至在岳父岳母家打砸了一通,把很多家具都砸坏了,就连墙壁都砸得不成样子。傅先生的父母也找上了门,在丽丽娘家大闹一通,称孩子户口上在她们家也行,丽丽的父母要给他们儿子买一套350万的房子。最后,丽丽妥协了,答应把孩子户口放在婆家,傅先生和父母这才作罢。但是,很快两人又爆发了新的矛盾。丽丽怀孕时公婆没有关心过她一次,平时公公时不时讽刺丽丽,看不起她一个月只赚3000元,实际上,傅先生虽然家境好,但钱都在他爸妈那,他手里却没一分钱。本来这种情况下,丽丽对公婆就有点不喜,结果傅先生倒好,别人是报喜不报忧,傅先生却都是报忧不报喜,每次丽丽和娘家有一点什么事,傅先生就加油加醋和父母大肆抱怨,公婆就越来越看丽丽不顺眼,甚至对她父母都很不尊重,这让丽丽大为恼火。但是换过来,傅先生的父母对丽丽稍微有一点好,他就对岳父岳母一遍遍念叨,显得丽丽十分不懂事。后来,孩子出生后,公婆虽然没管丽丽生孩子坐月子,却要来看小孙子,但是两人每次上门都挑三拣四指指点点,这种做法让丽丽父母对他们意见很大,老两口养了四只宠物狗,和它们感情很深,但公婆每次过来都说对他们孙子不好,让他们把狗处理掉。亲家不管自己家女儿,他们接过来照顾,当撒手掌柜的他们还挑三拣四指指点点,丽丽父母心里不痛快,对他们就没有好脸。傅先生板了脸,认为岳父岳母对他父母摆脸色,不尊重他们家,双方又吵起了架,让人没想到的是,傅先生的父亲直接对丽丽的父母竖起了中 指。真正让丽丽和傅先生离心的还有一件事。孩子出生后,父母帮着办了喜酒,双方亲朋好友送给孩子的红包都由丽丽收着。丽丽原本想着这些钱要存起来,留作以后孩子成长期间的花费,谁知,傅先生竟然偷偷从里面拿了2000多元钱,丽丽发现后问他,他还不承认。原来,孩子出生后,丽丽和傅先生一起为孩子选了很多必需品,但是傅先生为了划算,一下子买了一万多元的尿布和纸,丽丽认为根本不用一次性买那么多,孩子在不停地长大,这期间需要什么买什么就可以了。傅先生却不管那么多,尿不湿和卫生纸买了一大堆,两三年都用不完,买完后他手里没钱了,就拿走了丽丽收着的红包。因为这件事,丽丽对傅先生产生了信任危机,加上之前发生的事,小两口关系越来越紧张,丽丽有了离婚的念头。当时天气渐凉,丽丽想要回家去拿一些换洗衣服,结果傅先生担心她要离婚,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卷走,把家里的密码换了,丽丽走到门口,询问傅先生门锁密码,傅先生却怎么都不肯告诉她。最后,傅先生盯着她收拾好了自己的衣服,把之前二人的对戒给了丽丽,但是结婚时贵重的婚戒却不肯给她。孩子一个多月时去检查,公婆和傅先生竟然都到场了,丽丽以为他们有心求和,谁知道一群人都围着孩子问宝宝的情况,没一个人关心她,双方又吵了起来。孩子到了吃奶的时间饿得哇哇大哭,傅先生的父亲却抱着不给丽丽,丽丽和父母心疼孩子,让他把孩子给自己喂奶,但是傅先生一家紧紧护在旁边,说什么就是不给她,孩子饿得哇哇大哭,一家人都无动于衷。因为这种种事情,丽丽彻底寒了心要和傅先生离婚,傅先生以为丽丽在和他闹脾气,每次吵架都一步不让。一直到丽丽半年多都没再回他们家,傅先生才着急了,找调解员诉说自己的委屈,请求调解员帮忙劝劝妻子,他不想离。二、法律分析丽丽和傅先生的婚姻,不仅存在众多的感情问题,还涉及到了很多法律问题。1、首先,关于孩子户口的问题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公民的户口登记,以居住地为主,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户口登记地。户口的迁移与登记,主要基于父母的意愿和孩子的利益,丽丽提出将孩子的户口上在娘家,是符合法律规定的。傅先生以传统观念为由反对缺乏法律依据,他因此大怒并与丽丽发生冲突,还在岳父岳母家打砸家具,显然是不理智的行为,也违反了夫妻间应相互尊重、相互理解的基本原则,更侵犯了岳父岳母的财产权。2、其次,对于傅先生私自挪用孩子红包的行为,这同样违反了《民法典》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和使用的规定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除另有约定外,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孩子的红包作为双方亲友的赠予,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,其使用应当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。傅先生偷偷拿走孩子的红包钱,不仅侵犯了丽丽的财产权,也损害了夫妻间的信任关系。在离婚时,这些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公平分割。傅先生未经丽丽同意,擅自挪用这笔钱款,不仅侵犯了丽丽的财产权,也损害了夫妻间的信任关系。3、最后,如果两人离婚,势必会进行财产分割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双方均有权提出离婚,且离婚时应妥善处理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。傅先生担心丽丽卷走家中财物并更换门锁,这种行为不仅加剧了夫妻关系的紧张,也违反了夫妻间应相互扶持、共同面对困难的法律规定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原则,考虑双方贡献、婚姻期间所得等因素。如果丽丽真的和傅先生离婚,因为婚后所住房子是傅先生父母的财产,离婚时一般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至于其他财产,如双方工资收入,孩子出生后的红包等,应根据双方的贡献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分配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: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按照法律规定,没满2周岁的幼儿,可以直接由母亲抚养,因此,如果二人离婚时丽丽主动争取抚养权,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直接归丽丽。有人说,傅先生这样的人真的是本事不大脾气不小,口口声声说自家条件好,但是好的事情一件没落到丽丽头上,反而处处计较算计防着丽丽,这样的人,还是早点离开好。婚姻的真谛其实就是睁只眼闭只眼,但是前提是双方都心往一处使,没有自己的小算盘,如果存着算计对方的心思,最后都长久不了。对于本案,您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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